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
一、辦理依據: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國務院第253號令)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規定》(國家環保總局13號令)
二、辦理條件:
1.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齊全。
2.環境保護設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
3.環境保護設施安裝質量符合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工程驗收規范、規程和檢驗評定標準。
4.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包括:經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健全的崗位操作規程及相應的規章制度,原料、動力供應落實,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標準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6.各項生態保護措施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規定的要求
落實,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并可恢復的環境已按規定采取了恢復措施。
7.環境監測項目、點位、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有關規定的要求。
8.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提出需對環境保護敏感點進行環境影響驗證,對清潔生產進行指標考核,對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工程環境監理的,已按規定要求完成。
9.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要求建設單位采取措施削減其他設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關部門采取“區域削減”措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其相應措施得到落實。
三、辦理程序:
網上申報→預受理→窗口受理→現場檢查→審批經辦人擬制審批意見→審核人審核→簽發人核準簽發→窗口取件。
四、報批需提交的材料:
1.建設單位報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申請書。申請書中應包含下列內容: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批復時間(批復文號),現主體工程、污染防治設施建設的完成情況;房地產項目應說明公建配套設施的建設完成情況。
◆項目是否按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設計文件和批復意見的要求建成或落實。
◆需分步驗收的項目,應說明本次擬驗收的內容,需暫緩驗收的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暫緩驗收的理由、計劃等;已完成分步環保驗收的內容及其批文號。
◆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設計文件和批復意見中提出的標準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各項生態保護措施是否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批復要求落實。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登記卡(2份)(環評報告書、環評報告表的提交驗收申請;環評登記表的提交驗收登記卡。)
3.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表)(1份)及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或表(以生態恢復為主的項目)。
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5.竣工圖。
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意見(1份);已完成部分分步環保驗收的批文。
7.凡危險固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的,應提供雙方簽署的協議、接收單位的資質復印件及危險固廢轉移的聯單復印件。
8.污染治理設施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9.項目主體工程及環保設施現場照片。
10.委托申請的應提交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委托書(一式2份)。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稱、權限、委托事項(申報、領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
11. 其他部門意見:
項目建設地點在市政集水范圍內,必須提供水務部門出具的排水證明(如城市排水許可證)。
12.排污口規范化回執及已掛“排污口標志牌”的現場照片(A4紙打印)。
(驗收報批申請書范本)
×××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報批申請書
×××:
我單位擬于×××××(地點)建設××項目(項目名稱)。該項目的建設內容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批復時間,現主體工程、污染防治設施建設的完成情況;房地產項目應說明公建配套設施的建設完成情況。
項目是否按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設計文件和批復意見的要求建成或落實。
需分步驗收的項目,應說明本次擬驗收的內容,需暫緩驗收的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暫緩驗收的理由、計劃等;已完成分步環保驗收的內容及其批文號。
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設計文件和批復意見中提出的標準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各項生態保護措施是否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批復要求落實。
現呈報貴局,請予審批。
附件:
1、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或申請表、登記卡;
2、××××
××××
×××(申請單位或申請人名稱)
年月日
申請單位(人)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注:凡提供的資料是復印件的,應在復印件上加注“該復印件與原件相同”的字,并加蓋建設單位的公章,必要時需加蓋發文機關的公章加以確認。